永遠不要跟虛偽和世故妥協,縱使你發現世界上這樣的人比比皆是,你也不應該跟他們一樣。當這個世界上唯有這樣才能活下來的時候,我還是會不顧一切的反抗,就算要因為這樣而付出許多代價也在所不惜,因為對我來說,世界上的人要怎樣偽善怎樣世故是他們的事,我為什麼也要跟他們一樣虛偽?或許我會因此對不起很多人,但是起碼--我對得起自己。
每次看到別人說有些孩子是「交到壞朋友」都覺得很不屑,這些新聞媒體爸爸媽媽親朋好友怎麼不檢討一下,其實你們口中的這些人本身就是別人的壞朋友?而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教育者,你們那醜陋不堪的價值觀和行為正是造就了這些人也跟著扭曲的重要原因,你們卻從沒有試圖去導正過,只把這些責任都推給了壞朋友。
物以類聚的道理我始終相信,但是我們最喜歡的不是理性的講道理和找原因,而是把錯都推給別人。實在可笑。
看了看最近的新聞,發覺台灣還是有很多人老愛用暴力解決事情,無 論官員還是百姓。不過說起動粗這件事,其實是有違常理的,因為人 是只要能用腦子想、能用嘴巴講,就絕不會用罵的;能用罵的,就絕 不會動手;非得動手的時候,就是因為自己的腦子跟嘴都派不上用場 了。所以,我們才會看到一堆腦子不會想、嘴不會講的人,動不動就 賞巴掌,動不動就出拳頭。
要是教育是你什麼話都把它說死了,就別妄想這些受教育的人腦袋的思維能力有一天會自己活過來,對我來說這種教育模式之下的人都只是受教的殭屍,你教他吸一口氣,他就跟著吸一口氣,到頭來還是不會自己呼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16/297092.htm?from=fb_et_news
這新聞很讓人動容…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演戲,況且能讓全市民都跟你合演一齣戲,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是如同在電影《楚門的世界》裡一樣活著,等到他長大後,才發現現實有多麼殘酷的在欺騙他。但是對一個已經不能在這世界上逗留太久的孩子而言,抱著這樣的美夢來度過剩下的生命,或許也是一種美好。對他來說,如果可以永遠不醒來,那夢也會是唯一的真實了。
每個人都會願意讓這小男孩的純真靈魂中一輩子保有夢想,
剩下的殘酷和真實,就留給還要繼續活很久很久的我們吧…
台灣人好像把客套當成一種美德和習慣,你就算逼他們,他們也不會為了維護真理而說真話,但卻願意為了維持表面的和平而撒謊。
鳥會離開籠子,不是因為真的捨得丟下那些同伴,
而是比起留下,牠們更嚮往籠子外的自由。
如果你有翅膀,
如果你生而該屬於天空,
——那你為什麼不飛翔?
打字回覆人家的時候,拿捏用字很重要,畢竟你在這頭我在那頭,螢幕隔螢幕,只能用文字來得知對方的反應和態度。一個對答的結束,需要有一個不一定完美但是一定要自然的結束,那該怎麼做呢,通常大家都會用一個:「嗯」作為終結,但是一個嗯好像太過冷漠,顯然對方的話題引不起你興趣,可你偏偏又不是這個意思,所以通常我們會再多加一個嗯,變成:「嗯嗯」但是看久了兩個字好像有點多餘又有些許矯情,那該怎麼辦呢,總不能延伸下去變成嗯嗯嗯吧,感覺又太敷衍。
所以我建議大家在拿捏到底要用幾個嗯的時候,不妨參考一下我們的政論節目那種拿捏的恰到好處的對答,要是跟你說話的人正好叫作寶傑,那麼最後你們對話結束,你就可以這麼回答他:是的寶傑!
伴侶制度大家一反對下來,開始有人大力的反駁那些反對者,說他們都沒有為真正需要的人著想,甚至在網路上看到有人留言是這麼說的:
試想一個場景:一個沒有結婚的老人,親戚都比他先走,或者早已沒有聯絡 ; 他不想住進養老院、也不想寄人籬下,但是他有多年情同手足的好友 ; 他生病了,要緊急開刀,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沒有任何人能替他簽署同意書,好友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就算再著急難過,醫生都甚至不需要向他交代病情。「伴侶制度」的建立,即是保障了這樣的一群人,透過雙方同意的指定代理關係,使得沒有血緣上親屬的獨居人,也能得到較好的照顧。伴侶制度立意是為了保障更多數的人群,無論是否為情侶關係、異性戀關係、或同性戀關係。
此文回應《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原文連結: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3/10/blog-post.html?m=0(可以不看,我幾乎整篇都轉述在這了)文章好像講得很理性,但是都在指著那些支持同性戀婚姻平權的人鼻子罵。好像這群人就是假人權鬥士一樣。光這一段話就讓人覺得作者是不是把大家都當成激進份子了:
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以上問題異常複雜,一些人認為支持人權理念的就要全盤接受同性戀運動的一籃子「平權」訴求,但我認為人權的不同層面要區分開來討論。
勇於嘗試和接納不同事物的樂趣在於:原本你以為深深討厭著的,在嘗試過後才發現--自己竟慢慢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