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的陰謀?-我看多元成家法案

11月 07, 2013



沒想到有朋友想跟我討論多元成家的議題,我想都沒想先跟他說,這個要講下去可長了,叫他給我一點時間想想。今天花時間了解也看了一下法條和資料,對於多元成家法案,打著「三種制度,滿足多元家庭」標語,草擬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但是這三種制度不像吃健達出奇蛋的「三個願望,一次滿足」那麼簡單,就其中的同性婚姻的議題是更應該要另外拿出來講的


而伴侶盟的立場是認為:「若只推動婚姻平權(同性婚姻),無異是逼迫所有想成家的人都進入婚姻,無視於其他形式家庭的需求。」所以才一次推行了三種制度,合稱多元成家法案。不過我想請問,這句話不是廢話嗎?你想成家,當然就會進入婚姻,不然你要進入哪?現在唯一想成家卻又不能成的人,就只有還不能合法結婚的同性而已。我完全不懂除了他們以外,還有哪種人是想成家沒辦法成的?打出伴侶制度和多人家屬到底是要造福哪一類的族群?同性婚姻很容易理解,我們先不談,因為「伴侶制度」「多人家屬」這兩樣就複雜多了,我很認真的看了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對此的解釋:


「這些人可能是同性伴侶,也可能是不願進入婚姻的異性戀情人;可能是離了婚的中老年婦女,孩子大了不在身邊,幾個好姊妹就相依相伴幾十年;也可能是年紀大了才終於遇上的黃昏之戀,因為顧慮子女的感受,幾十年相伴也沒有結婚。」

這些人真的有那麼需要你們這多元成家的保障?他們就是不想被婚姻和法律約束,才選擇如此,他們求的只是一種感覺,和他們自己要的生活模式,他們認為是家,那就是家了,還需要伴侶盟幫他們爭取家在法律上的定義,然後拿出法律的依據說這是一個家?老了被幾個好姊妹相伴著,還要伴侶盟出來說這是合法的相伴?也不問問人家願意嗎。其中的「伴侶制度」又提到制度的彈性化,只要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自行訂定標準。伴侶盟秘書長說:

「伴侶制度的設計更強調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將遺產繼承、居住安排、家務勞動、子女扶養…等權利義務安排開放給當事人協商決定,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規範好一整套固定框架,當事人僅能遵循。」

說得好像很人性化,但是這個制度人性化到連解除伴侶制度都可以單方面解除,那還有什麼遵守的必要啊?如果婚姻制度真的那麼需要改善,那你就現有的婚姻制度去改善就好,為什麼非要弄一個法律效力根本可有可無的「伴侶制度」來說嘴?伴侶盟拿法條把這些人也給保障和約束起來,拼命解釋了半天,還是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在保障什麼。


再講講同性婚姻,這本來就該獨立出來講,而伴侶盟硬是加了伴侶制度、多人家屬進來,把成家搞得那麼複雜,還搞的好像反對多元成家就等於是在反對同性婚姻一樣,你們到底有什麼陰謀啊?簡單來講,伴侶盟提出的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三項,我只贊成同性婚姻,反對後兩者。你把三個產品配成一套賣給我,我只喜歡其中一個,可不可以不要買整套?你不要只回答我「不零售」啊。


同性婚姻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反對,其實只是因為家長在害怕,怕法條這麼一改,自己的小孩就會對於性別認知上混亂不清;反同志的人在害怕,怕合法化之後他們沒有理由再去歧視和排擠這些同性戀者,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們;對傳統婚姻制度根深柢固的人也在害怕,他們怕這樣會打亂了傳統,社會風氣會沉淪(至於為什麼會沉淪,那是因為,他們就是覺得會沉淪。)……說到這,我倒想問問這些家長,你為什麼不是理性的讓孩子去了解和學著尊重不同的性取向?而只擔心小孩會深受其害?家長擔心的是法律一開放同性婚姻就會讓孩子們性別錯亂、認知錯亂,但你們怎麼不認為在這個當下,你的孩子見了這些同志就罵他們死GAY、娘娘腔、娘砲、死T…也是一種價值觀錯亂?

更別提早就根深柢固的傳統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正確來講,一男一女制。正因為根深柢固,所以不管你講的再有道理,那些傳統制度走過來的人永遠有辦法抨擊你,他們的理由只有一個,傳統的制度之所以能夠持續那麼久,一定有其道理,誰都別想輕易推翻。自古以來的惡習、舊觀念、舊思維,人們一旦習慣了,想改變都改變不了。那些說「制度持續那麼久,一定有其道理」的人,怎麼不繼續支持身為中國人該有一個皇帝?怎麼不繼續當奴隸?反正,中國兩千年多年來一直都有皇帝的,人民也一直都在被奴的。


回過頭來,雖然就算同性婚姻通過,我也不認為能夠很快的改善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歧視,但是至少同性婚姻的通過,足以代表我們的社會對於人權、對於這族群有了一定的尊重和不同的看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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