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曖昧來解釋數學理論的「囚徒困境」這件事…

12月 21, 2014

今天認真看了一些關於「囚徒困境」的分析,我想,更好理解的方法,可以從「曖昧」這件事上面來解釋。
 
這是個蠻有意思的博奕論。這理論的假設,就是兩個互相不能得知對方想法的囚犯,在面對警方開給的相同條件下,也就是雙方同時認罪、同時不認罪、只有一方認罪…會導致不同的刑期和結果時的選擇。「囚徒困境」發現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會理性的選擇比較能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整體來講,卻是不理性的,因為兩個人都沒有得到最大效益。
 
不過這個理論用囚徒解釋,有點費解,我看了兩次還是沒有完全看懂,但如果用感情來比喻,這麼解釋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曖昧的兩個男女,就如同囚徒困境中的兩個囚徒,彼此都無法得知對方的想法。而兩個人最終的結果會有三種:雙方都告白、雙方都不告白、只有一方告白。我們站在整體的角度來看,雙方都告白會讓兩個人獲得最大的快樂(利益),這個結果當然是最好的。但是,這又牽扯到博奕論,就是:你不知道對方是不是也這樣想。所以在不知道對方的想法之下,個人的選擇就不會以兩個人獲得的最大利益為考量,而是優先選擇保護自己。畢竟,如果自己先告白,對方如果也這樣想,那兩個人才會獲得最大的快樂,但若對方不是,那自己會是這囚徒困境中最大的失敗者。
 
所以,以個人的角度來講,在「不知道對方是不是也這樣想的前提之下」,人面臨這樣的選擇時,便會退而選擇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不告白。所以這也解釋了不告白(曖昧)是兩個人在不冒險的情況下能夠維持的最少快樂(利益)。
 
你或許會問,這一切的結論呢?結論是,如果你不肯冒險,你不會得到最大的傷害,也得不到最大的快樂。這句話老生常談了。但不能說這全都是常理,畢竟這樣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在兩個同時相愛的人身上。而我們都該佩服在任何時候,願意冒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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