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教育是你什麼話都把它說死了,就別妄想這些受教育的人腦袋的思維能力有一天會自己活過來,對我來說這種教育模式之下的人都只是受教的殭屍,你教他吸一口氣,他就跟著吸一口氣,到頭來還是不會自己呼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16/297092.htm?from=fb_et_news
這新聞很讓人動容…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演戲,況且能讓全市民都跟你合演一齣戲,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是如同在電影《楚門的世界》裡一樣活著,等到他長大後,才發現現實有多麼殘酷的在欺騙他。但是對一個已經不能在這世界上逗留太久的孩子而言,抱著這樣的美夢來度過剩下的生命,或許也是一種美好。對他來說,如果可以永遠不醒來,那夢也會是唯一的真實了。
每個人都會願意讓這小男孩的純真靈魂中一輩子保有夢想,
剩下的殘酷和真實,就留給還要繼續活很久很久的我們吧…
台灣人好像把客套當成一種美德和習慣,你就算逼他們,他們也不會為了維護真理而說真話,但卻願意為了維持表面的和平而撒謊。
鳥會離開籠子,不是因為真的捨得丟下那些同伴,
而是比起留下,牠們更嚮往籠子外的自由。
如果你有翅膀,
如果你生而該屬於天空,
——那你為什麼不飛翔?
打字回覆人家的時候,拿捏用字很重要,畢竟你在這頭我在那頭,螢幕隔螢幕,只能用文字來得知對方的反應和態度。一個對答的結束,需要有一個不一定完美但是一定要自然的結束,那該怎麼做呢,通常大家都會用一個:「嗯」作為終結,但是一個嗯好像太過冷漠,顯然對方的話題引不起你興趣,可你偏偏又不是這個意思,所以通常我們會再多加一個嗯,變成:「嗯嗯」但是看久了兩個字好像有點多餘又有些許矯情,那該怎麼辦呢,總不能延伸下去變成嗯嗯嗯吧,感覺又太敷衍。
所以我建議大家在拿捏到底要用幾個嗯的時候,不妨參考一下我們的政論節目那種拿捏的恰到好處的對答,要是跟你說話的人正好叫作寶傑,那麼最後你們對話結束,你就可以這麼回答他:是的寶傑!
伴侶制度大家一反對下來,開始有人大力的反駁那些反對者,說他們都沒有為真正需要的人著想,甚至在網路上看到有人留言是這麼說的:
試想一個場景:一個沒有結婚的老人,親戚都比他先走,或者早已沒有聯絡 ; 他不想住進養老院、也不想寄人籬下,但是他有多年情同手足的好友 ; 他生病了,要緊急開刀,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沒有任何人能替他簽署同意書,好友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就算再著急難過,醫生都甚至不需要向他交代病情。「伴侶制度」的建立,即是保障了這樣的一群人,透過雙方同意的指定代理關係,使得沒有血緣上親屬的獨居人,也能得到較好的照顧。伴侶制度立意是為了保障更多數的人群,無論是否為情侶關係、異性戀關係、或同性戀關係。
此文回應《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原文連結: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3/10/blog-post.html?m=0(可以不看,我幾乎整篇都轉述在這了)文章好像講得很理性,但是都在指著那些支持同性戀婚姻平權的人鼻子罵。好像這群人就是假人權鬥士一樣。光這一段話就讓人覺得作者是不是把大家都當成激進份子了:
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以上問題異常複雜,一些人認為支持人權理念的就要全盤接受同性戀運動的一籃子「平權」訴求,但我認為人權的不同層面要區分開來討論。
勇於嘗試和接納不同事物的樂趣在於:原本你以為深深討厭著的,在嘗試過後才發現--自己竟慢慢喜歡了。
沒想到有朋友想跟我討論多元成家的議題,我想都沒想先跟他說,這個要講下去可長了,叫他給我一點時間想想。今天花時間了解也看了一下法條和資料,對於多元成家法案,打著「三種制度,滿足多元家庭」標語,草擬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但是這三種制度不像吃健達出奇蛋的「三個願望,一次滿足」那麼簡單,就其中的同性婚姻的議題是更應該要另外拿出來講的。
看到了這篇文《別再當智障!台灣人快要養不起自己的未來...》寫得十分一針見血,
提到幾句話深表認同: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誤解了富爸爸的真正意思,或是只會斷章取義,一心只想賺Easy Money和Quick Money,沒有人肯腳踏實地的幹活了。」
「當一個年輕人腳踏實地的幹實業幹了十年,最後卻發現不如其他人炒股、炒房兩年賺的多時,他的信心就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