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認真看了一些關於「囚徒困境」的分析,我想,更好理解的方法,可以從「曖昧」這件事上面來解釋。
這是個蠻有意思的博奕論。這理論的假設,就是兩個互相不能得知對方想法的囚犯,在面對警方開給的相同條件下,也就是雙方同時認罪、同時不認罪、只有一方認罪…會導致不同的刑期和結果時的選擇。「囚徒困境」發現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會理性的選擇比較能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整體來講,卻是不理性的,因為兩個人都沒有得到最大效益。
不過這個理論用囚徒解釋,有點費解,我看了兩次還是沒有完全看懂,但如果用感情來比喻,這麼解釋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這是個蠻有意思的博奕論。這理論的假設,就是兩個互相不能得知對方想法的囚犯,在面對警方開給的相同條件下,也就是雙方同時認罪、同時不認罪、只有一方認罪…會導致不同的刑期和結果時的選擇。「囚徒困境」發現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會理性的選擇比較能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整體來講,卻是不理性的,因為兩個人都沒有得到最大效益。
不過這個理論用囚徒解釋,有點費解,我看了兩次還是沒有完全看懂,但如果用感情來比喻,這麼解釋就完全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