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別人說有些孩子是「交到壞朋友」都覺得很不屑,這些新聞媒體爸爸媽媽親朋好友怎麼不檢討一下,其實你們口中的這些人本身就是別人的壞朋友?而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教育者,你們那醜陋不堪的價值觀和行為正是造就了這些人也跟著扭曲的重要原因,你們卻從沒有試圖去導正過,只把這些責任都推給了壞朋友。
物以類聚的道理我始終相信,但是我們最喜歡的不是理性的講道理和找原因,而是把錯都推給別人。實在可笑。
試想一個場景:一個沒有結婚的老人,親戚都比他先走,或者早已沒有聯絡 ; 他不想住進養老院、也不想寄人籬下,但是他有多年情同手足的好友 ; 他生病了,要緊急開刀,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沒有任何人能替他簽署同意書,好友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就算再著急難過,醫生都甚至不需要向他交代病情。「伴侶制度」的建立,即是保障了這樣的一群人,透過雙方同意的指定代理關係,使得沒有血緣上親屬的獨居人,也能得到較好的照顧。伴侶制度立意是為了保障更多數的人群,無論是否為情侶關係、異性戀關係、或同性戀關係。
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以上問題異常複雜,一些人認為支持人權理念的就要全盤接受同性戀運動的一籃子「平權」訴求,但我認為人權的不同層面要區分開來討論。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誤解了富爸爸的真正意思,或是只會斷章取義,一心只想賺Easy Money和Quick Money,沒有人肯腳踏實地的幹活了。」
「當一個年輕人腳踏實地的幹實業幹了十年,最後卻發現不如其他人炒股、炒房兩年賺的多時,他的信心就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