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前年的歐洲行後面拖那麼久又有點青菜,實在是有慎重的考慮過到底要不要繼續寫遊記。但強迫傾向使然,還是無法不寫。那只好認真寫。回到正題,最終決定寫這篇京都大阪行的原因是我的確很喜歡京都。那種傳統人文與建築氛圍真的讓人很陶醉啊。來了這裡實在有一種「才來這麼幾天搞什麼嘛」的那種一切都看不夠也看不完的感覺,京都也是我很想待更多時間、再多去幾次的地方啊。
從布拉格要飛荷蘭這天,我們推著行李到離家很近的公車站準備搭前往機場的191巴士,沒想到191巴士有分會到機場的跟不會到的,等了約莫半小時還等不到前往機場的巴士,於是時間緊迫之下我們果斷的各用兩支手機叫了兩台Uber直奔機場。(分攤後一個人車錢只要台幣$130,其實蠻便宜的),結果匆匆趕到機場才發現要搭的easyjet竟然延誤了兩個小時,聽說是原本要來在我們的那班飛機冒煙了,所以臨時從倫敦派了一台過來XD。
回到我2016無限期拖延的歐洲遊記,先來個前事提要:我們一行人從丹麥準備出發下一站捷克。(什麼就這樣?!)(不管啦就是這樣)
這天已經查好了最早的公車是五點多,清晨幾乎是從床上跳起來就準備要出門的匆忙度,因為人數眾多的關係,所以叫已經弄好的人推著行李先到馬路對面的公車站去,我跟Adrienne離去前做最後檢查,還拿著明信片想說可以悠哉的投入旁邊的郵筒,等個幾分鐘第一班公車剛好來,沒想到才剛出家門沒多久,遠遠就看到公車竟然「提早到了」,是的,「提早到了」!「提早到了」!「提早到了」!
「日本史什麼的,真的很複雜啊。」以前一直是這麼想的。畢竟日本史在學生時期的歷史課本上幾乎不佔什麼篇幅。至於耳熟能詳的德川家康、戰國時代…等等的字眼,是日本什麼時代的事情、又怎麼演變至今,常常不知道該從何理解才對。後來激起了我想了解日本歷史的求知慾,想把這一切給搞清楚。這篇文只是我自己想簡單整理一下目前對日本歷史的大略理解,總之是類似骨架的東西。
這本書其實是因為想讀一點京都的歷史跟小說,京都是著名有著許多妖怪傳說歷史故事之都,結果我看了《姑獲鳥之夏》才知道原來故事背景是在二戰後1950年左右的大東京啊啊啊....當時到底為什麼買了這本小說,現在也回想不起來了。總之,抱著看京都的妖怪推理小說的心情一看下去,發現既不是京都、也沒有真正的妖怪。(不算爆雷吧?看了就知道。)
真是無敵扯orz上一站冰島的遊記已經是8個月前!!距離回國已經整整一年!看我拖了多久!
(真的是很認真冰島寫完就不想寫了XD)好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話說大清早起床,在機場很有趣的第一次全自助登機,自己拿護照印電子機票和貼行李貼條,從冰島飛了3個小時來到丹麥,因為事前除了路線查好之外還直接看過了實景地圖,所以整個非常順的從機場搭到地鐵站再接公車,順利到丹麥公寓。
『若你顯露內在之物,你所顯露之物將拯救你。若你不顯露自己內在之物,你所不顯露之物將毀滅你。』
這是我很多年前看《獨角人》書末最後一段話。故事已經記不清楚,但是這句話深深刻在心上。每每感受自己彷彿要被內在所思所想吞噬殆盡,就會想起書中的話。真理是被摒棄的,虛華是被崇尚。能不能放任著就這麼被毀滅呢?生命的難總在於你盡心的吐露與了解,卻依然感受如此孤獨。而更殘酷的是,每個人也自覺孤獨。而人生又是什麼呢?是一種意義的追求還是一種體悟嗎?還是一種成就的極致驗證?
今天在用sublime text架站的時候出現錯誤訊息「failure (Permission denied)」,用SFTP外掛上傳跟下載都發生了錯誤,後來用英文關鍵字google才發現原來是sublime text 的奇怪限制,只要你該檔案的擁有人不是登入使用者的帳號,就會發生無法自動上傳或下載的問題,解法就是打開FTP檢查一下紅色框起來的地方使用者有沒有都是同一個帳號(像我檢查發現不能上傳的檔案使用者是root,而非我自己的hiphop帳號),然後改成用同一個帳號建檔就可以啦。
其實我第一次看完《la la land》已經是去年的事了,但看這電影的當下激起很多感觸,除了哭得不能自己,結束後這故事也一直迴盪在我記憶裡,我只知道:它是一部好電影,它絕對是。但是我遲遲無法寫下任何東西,我還沒辦法消化然後反芻出任何想法。直到今天我又看了第二次。我看電影真的很少願意看第二次以上,但《la la land》完全可以。
我想我可以寫下它了。
《la la land》是個光看電影海報你會以為是個老梗的歌舞劇故事。沒錯,它的確是歌舞劇,但它卻也不是歌舞劇。為什麼我這麼說?我認為導演是故意的,但我想先說說這個故事:
這是一個發生在LA(洛杉磯)一對懷抱理想的男女,各自追尋夢想的故事。男主角懷才不遇,在無法發揮他才能的鋼琴酒吧打打零工,時常只能彈彈通俗、但他卻不喜歡的曲子,而內心深深愛著純粹的爵士樂,希望開一間屬於自己的爵士酒館;女主角是個在片場對面咖啡店裡的打工女孩,但她同樣也懷著演員的夢,在電影棚附近打工只為了不錯過電影棚各種試鏡的機會。
於是,電影的開頭,他們在LA的日常——也就是塞車中,初次遇見對方(…不過並不是什麼好印象就是了,男主角嫌女主角不開車而猛按她喇叭,而女主角也不甘示弱地回敬一個中指XD),然後所有的市井小民出來歌舞歡唱。大家一起出來唱唱跳跳歌舞,的確很老梗又無聊,可是《la la land》這段歌舞詮釋出了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