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本質
2月 20, 2024事物的本質是矛盾的。
例如,有件事很簡單,但做起來很困難,那就是——不做任何事。
看見一個空的東西,他總想著去填滿,他沒辦法讓那個空就是在那裡,即便沒有必要,也老是想去為這個空做些什麼,讓這東西不是空的。
你說,「可以啊,我就是躺在那什麼都不做,不就輕易做到了嗎?」
但即便是躺著什麼也不做,他依舊在「做」,他的頭腦還有一個「我正在什麼也不做」的概念,概念還在他的腦中,他依舊不是空的⋯⋯他躺那邊開始想「現在過多久了?」、「幾點了?」、「等一下要做什麼?」、「我這樣是不是很沒用?是不是該起來做事?」、「什麼都不做?會不會很奇怪?別人會怎麼看我」、「是不是該講點話?」
因為那個空的,對他而言是無物,他無法忍受那個什麼都不是。所以當他以為自己在放空,他其實還有一個「我在放空」的概念在那裡。無法忍受無物的人,同樣無法忍受他自己,因為他就是那個無物,他原是那個無中能生有的空性,他卻要認為自己是別的。他想要自己是存在的、是那個「有」,他顛倒了自己,不知道自己早就是存在,早就「有」,而去追求「有」時,他卻把自己從有變成了沒有了。
你越是去追求某些事,就越發的在告訴自己——我現在沒有這個東西。於是追求其實意味著你正在顯化自己「沒有」的狀態。
哪怕是從任何的指導中他學到了一些像是吸引力法則的東西,時時刻刻都在表現出自己「有」也一樣。只要這個認知不是從他的內在發出來的,他內心深處就還是會存著一絲懷疑。
但你確實該懷疑。
懷疑是真理的敲門磚,是走向你內在的第一步。因為不是從你內在生出來的、而是外在給你的東西,不會是「自信」,那些從外在獲取的東西叫「他信」——不是從你自身驗證過的真理算不上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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