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12月 13, 2020


一個人要怎麼要活得更自由,首先是為自己做決定,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其次是,不要設法替別人做決定,並且明白從來都沒有人有義務為你負責。自己做決定其實是不容易的事,因為你的決定時常無意間的在參考別人的意見,而你卻不自知。看穿什麼是發自你內心的決定、什麼是你內心認為別人希望你做的決定,唯一的方法是:不要讓別人的想法活在你的腦中。

如果沒有能夠成為自己的自由,那麼就算遍尋一輩子,世上的一切依然不會使你心動。如果你活得像自己,你不會痛苦的活著,因為你一直都會是快樂的。能夠承受的痛苦並不是一種痛苦。無法殺死你的痛苦,是淬煉你生命的養分,這也是為什麼尼采說:「凡殺不死我的,必使我更強大。」

能成為自己的人,是不會感傷的,他並不是沒有情緒;這樣的人情緒只存在當下的感受中,他依舊會生氣、依舊會難過,但他在每個當下,會順從自己的感受誠實表現情緒,他不會恨,也不會記仇。他的情緒會像個孩子,哭過了生氣過了就忘了。不讓別人來替你做決定、不把別人放在你的腦中干擾你的情緒,你就不會痛苦。你會是個快樂的、真正而完整的人。通往真理的大門需要一個敢於赴死的精神,要有可以割捨一切的勇氣。是的,你必須在精神上敢於赴死。因為你的勇氣必須大到能夠割捨你所還沒有擁有的一切、或是已經擁有的一切、以及你的自我,然後你才能真正的重生。

一個人能夠得到真正的神性,是他變成慾望本身。他不需要被慾望驅使,因為他自己就是慾望本身。意思即是:他可以有所自覺,決定要有慾望,或者沒有慾望。這樣的靈魂是真正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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