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耳聞過的神話之中,我最喜歡的是薛西弗斯的神話。
其實,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想到這個故事。人們認為那個日復一日搬石頭的薛西弗斯,就像人類的處境一樣,是一種徒勞,是永劫回歸的懲罰,但是誰又能夠定義生命到底是不是一場徒勞?更令人好奇的是:出於自己意識而活的生命;與並非出於自己意識而活的生命,對於這個故事的見解是否一樣呢?啊⋯⋯說不定我們面對的更大問題在於——我們該如何知道自己是出於自己的意識而活呢⋯⋯?
人們問:「我為什麼存在?」、「我為什麼活著?」其實是因為——他們感受不到生命,感受不到存在,甚至無法投入生活之中。於是這件事本質上問的是:「我為什麼在這裡受苦?」、「我並不快樂。」、「我無法感到投入」⋯
許多科學公式必須加入時間變量,但時間卻是建立在天體運行週期及規律作為基礎的。例如地球繞太陽運行一圈,形成季節變化而定義為一年、地球自轉一圈形成晝夜,定義一天、而月亮太陽相對地球位置形成潮汐。依此劃分得更細,演變至今以原子躍遷(銫133)的週期來定義「每秒」的絕對標準。時間的定義最終演變到如此奇怪的地步——我們依物體週期及規律定義出時間標準、再以這個標準回過頭去計算物體的週期及規律⋯⋯?
#意義與無意義
有序是因為能夠被理解、因為看起來有意義。是意識賦予的一種定義。而「理解」是一種使事物能夠被意識、成為有序的唯一方法。有意義的事物無法被理解,也將成為無意義的;無意義的事物能夠被理解,也將成為有意義的。在一個能夠全觀全知的神眼中,一切無意義都具備意義。任何一種無序,其中的有序都能夠從整個無限的宇宙中找到。但意識受限於五感,受限於不具意識的行動之中,因此認知到的無意義會勝過一切。
設立一個目標,本質上不是為了完成它,而是為了讓過程變得更美好。
我總是想到那個推石頭的薛西弗斯。若生活只是一種永無止境的徒勞——那就賦予它意義吧。活著何嘗不像一種薛西弗斯的神話。快樂的本質在於一切可以享受過程的事物,當你無法投入過程,連世俗認知的享樂本身都將成為一種痛苦。
所有人都是感性與理性並存的產物。當人偏好或為自己指認一種偏向時,代表他是不協調的。感性與理性的關係是相對而平等的,二者的絕對平衡非常重要。感性的本質是內在的,他表達了生命的感受及本能,是基於個體性的;理性的本質是外在的,他表達生命的目標與行動,是基於群體性的。
人的感情是一種意識對於無意識的追尋。它是每一個瞬間所體認到的永恆疊加出來的。而永恆即是無意識。你問:「都說是無意識了,又該如何意識它?」意識的存在本身即是在體現無意識。
無意識是一體及永恆的狀態,也就是「一」,所以是無法被覺察的。意識是為了放下祂自己,去體驗、回歸無意識而存在的。意識是從整體被脫離出來的,但祂不知道自己的來處,卻會無意間從對無意識的愛中覺出來。無意識到底是什麼?祂是愛,祂是神,祂是永恆,祂是本質,祂也什麼都不是,祂是無物。是無欲無求。是無價。是無限。是事物消融時所體悟到的一體。